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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办事依据
《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适用范围
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上海自贸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办事所需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审批文件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公司毋需提交介绍函
3、变更后的项目合同
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公司毋需提交;从事石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公司所提供的新增项目合同(摘要)中 应明确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阶段期限及费用总额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上海自由贸易区外资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办事流程
投资者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官网sgs.gov.cn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板块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结后在指定窗口换取营业执照。
本文地址 https://www.168fta.com/thread-33-1-2.html
(文章来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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