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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项目名称: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2、采购编号:PIIGPMOF2014005
3、招标内容:为客观评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推动重大专项预算和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财政部拟启动重大专项的验收工作。本次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要承担专项财务验收的审计工作,服务期为3年(2014-2017),拟选聘90家符合招标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入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承担过科技领域专项审计或课题经费审计的经验;
(3)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一定的规模及良好的工作业绩的证明 (具体为: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5人;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行业与行政检查合格);
(4)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为内资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包括外资的会计师事务所。
(6)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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